10月14日晚间,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于10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清越科技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7188亿元罚款。而在罚单落地之前,该公司已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条件,股票自9月11日起停牌。

清越科技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OLED等新型显示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覆盖PMOLED、电子纸模组与硅基OLED微显示器三大业务,曾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2022年12月28日,公司以9.16元/股的价格登陆上交所科创板,发行募集资金总额8.244亿元,上市之初总市值一度超过100亿元。2026年9月10日,清越科技以0.58元/股收盘,总市值仅剩2.61亿元。
证监会对清越科技的调查始于2025年10月31日,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被立案。2026年5月8日,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清越科技存在欺诈发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2026年10月13日,公司正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认定清越科技存在两项违法事实。其一,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清越科技通过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虚假销售芯片,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37.40万元、764.53万元、2358.16万元,占《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各当期利润总额的5.56%、15.58%、131.74%。其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因故意少计存货跌价准备、少计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虚假销售显示模组、未及时对补缴税款进行会计处理,虚增2022年度利润总额4711.56万元,占当年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08.53%;虚增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4753.6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5.10%。此外,2023年公司未及时披露补缴4441.99万元出口退税款事项。
针对清越科技提出的申辩意见,证监会经复核后不予采纳。最终处罚决定为:对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20%的罚款,即1.6488亿元;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两项合计1.7188亿元。
2026年上半年,清越科技实现营业总收入2.76亿元,同比下降16.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9亿元,亏损额同比扩大,主要系计提了1.7288亿元的预计负债。
在投资者赔付方面,清越科技于2026年5月8日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广发证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裕弟的通知,上述相关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清越科技表示,该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若最终落地,清越科技将成为A股市场先行赔付的第六个案例。
来源:国际电子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