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英飞,证券代码:002528)9月18日发布公告,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与重整投资人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海南芯辰晶微技术有限公司、长沙华实半导体有限公司、武汉仟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省楚留光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重投战略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公告显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及英飞拓仁用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公司及英飞拓仁用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张生。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发布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报名截止日为2026年9月8日18时。经公开招募遴选,截至报名期限届满,仅有1家意向产业投资人湖南国科控股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投资人,与芯辰晶微、华实半导体、仟辰企业、楚留光科技、重投战新向预重整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并缴纳了报名保证金1亿元;有24家意向投资人报名了财务投资人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且分别足额缴纳了3,000万元保证金。经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审查,本次报名的联合体为适格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可以直接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根据公司与联合体牵头投资人国科控股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国科控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转增股票,认购价格为2.61元/股,认购转增股票527,417,036股,投资款共计1,376,558,463.96元。国科控股作为联合体牵头投资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支付投资款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次重整完成后,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仍然继续存续,国科控股在协议约定期限内获得转增股票、成为重整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并取得重整后公司的控制权。国科控股承诺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分别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海南芯辰晶微技术有限公司认购转增股票258,434,347股,投资款共计674,513,645.67元;长沙华实半导体有限公司认购转增股票80,000,000股,投资款共计208,800,000元;武汉仟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转增股票91,339,749股,投资款共计238,396,744.89元;湖北省楚留光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转增股票112,068,966股,投资款共计292,500,001.26元;深圳市重投战略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转增股票19,150,000股,投资款共计49,981,500元。上述联合体其他成员均承诺不谋求公司控制权,并承诺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告显示,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重整投资人获得股份的价格为2.61元/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第八条规定,重整投资人获得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五十。本次重整中转增股份市场参考价为协议签订之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均价约5.21元/股,重整投资人认购转增股份的价格不低于该市场参考价的50%。《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股份受让价格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重整投资方案》,本次重整投资款暂定约28.41亿元,拟用于支付共益债务(如有)及破产费用、清偿重整计划规定的债权、偿付证券虚假陈述索赔(如有)等,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经营能力。关于债务清偿,重整投资人建议:职工债权、税款债权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有财产担保债权就担保财产清算价值范围内留债清偿或处置抵质押物回现,普通债权通过现金、股票、信托受益权(如有)等方式综合清偿,据测算普通债权整体清偿率将显著高于清算状态下的清偿率、力争达到80%。上述债务清偿安排最终以重整计划规定及法院裁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来源:爱集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