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信披违规,紫光国芯遭证监局警示

多项信披违规,紫光国芯遭证监局警示

  • 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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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紫光国芯 新三板 警示函 信披违规

近期,新三板创新层公司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874451,下称 “紫光国芯”)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及董事长范新、总经理江喜平、董事会秘书吴晓冬收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陕证监措施字〔2026〕52 号)。

根据监管核查结论,本次警示函涉及三项核心违规事项:

一是“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存在的独立性不足问题

证监局查明,紫光国芯董事会、股东会相关事项,需事前报送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进行审议;年度绩效目标、财务预算等经营重大事项同样需要集团审批,企业还需定期向集团报送经营数据。但在2025年年报中,公司表述为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没有如实披露控股股东越权干预公司经营决策的现状,构成信息披露不真实。

二是“部分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紫光国芯向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等8名关联法人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涉及金额849.87万元,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63月才对该部分关联交易补充审议并披露。

三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未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和保密责任,日常管理中也未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监管部门要求紫光国芯及相关人员应充分汲取教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同时,新紫光集团应加强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学习,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等法定治理架构参与下属企业公司治理,充分保障公众公司独立性。

从性质上看,警示函属于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直接认定构成重大违法,但相关记录将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对于紫光国芯而言,作为冲刺北交所上市储备企业,公司治理、独立性瑕疵,将给后续资本运作、IPO规划带来不确定性。

紫光国芯在2026-098号公告中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监管指出的全部问题,即刻启动全面整改工作,组织董事、高管开展证券法规专项学习,完善公司治理、关联交易管控以及内幕信息管理机制。控股股东新紫光集团也承诺规范股东行为,保障挂牌主体独立运营。公司判断,本次监管事项不会对企业持续经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西安紫光国芯是国内存储器芯片研发企业,属于原紫光体系存储板块资产,目前控股股东为新紫光集团。存储赛道本身资本投入大、研发周期长,作为公众挂牌企业,完善公司治理、保障主体独立性,是企业持续融资与登陆更高层级资本市场的基础门槛。


来源:国际电子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