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泰科技起诉安世半导体等六被告索赔80亿元,东莞中院已受理

闻泰科技起诉安世半导体等六被告索赔80亿元,东莞中院已受理

  • 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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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闻泰科技 安世半导体 侵权诉讼 控制权之争 东莞中院

5月22日晚间,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及子公司裕成控股有限公司(Yuching Holding Limited)就与安世控股有限公司(Nexperia Holding B.V.)、安世有限公司(Nexperia B.V.)、三名外籍高管以及安泰可有限公司(ITEC B.V.)的侵权责任纠纷,向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已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6)粤19民初117号,截至公告日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援引《反外国制裁法》主张歧视性限制措施

根据公告,闻泰科技及裕成控股认为,荷兰经济事务与气候政策部于2025年9月30日下达的关于启动《货物可用性法案》的部长令(Order),以及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企业法庭的相关裁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下的歧视性限制措施。被告方积极促成、执行或协助执行了上述措施,给原告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巨额损失。

闻泰科技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包括:

  • 确认被告方的涉案行为属于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国家采取的歧视性限制措施;

  • 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侵权,包括向荷兰企业法庭撤回调查申请、终止案件编号为200.359.769/01 OK的企业法庭程序及其全部临时措施,并采取一切行动促使荷兰经济事务部终止前述部长令;

  • 如被告方无法采取上述行动,则判令安世控股将其持有的100%安世半导体股权无偿转让至闻泰科技名下;同时,安世半导体将其持有的中国境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安世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安世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安世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安世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及安泰可荷兰将其持有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安泰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的股权,均无偿转让至闻泰科技名下;

  • 被告方连带赔偿经济损失暂计人民币80亿元(待后续进一步明确及调整)。

控制权之争:部长令暂停,但企业法庭裁决仍生效

这场诉讼的根源可追溯至2025年"十一"假期前后。据此前披露,闻泰科技子公司安世半导体有限公司及安世半导体控股有限公司收到荷兰经济事务与气候政策部下达的部长令,以及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企业法庭的裁决。

截至目前,上述部长令已被宣布暂停,但企业法庭相关裁决依旧处于生效状态,闻泰科技对安世的控制权仍暂处于受限状态。由于无法获取安世境外主体的完整财务数据,也无法完成合并报表编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闻泰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连续11个跌停,2025年巨亏87亿元

控制权受限对闻泰科技的财务和股价造成了重大冲击。

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2.53亿元,同比下降57.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48亿元,上年同期为-28.33亿元。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安世境外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形成的一次性投资损失。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收仅8.16亿元,同比骤降93.77%;归母净利润亏损1.89亿元,上年同期尚盈利2.61亿元。

二级市场方面,公司股票自2026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闻泰",日涨跌幅限制收窄至5%。5月6日至5月20日,股价连续11个交易日跌停,从停牌前的28.12元/股跌至16元/股。5月21日,实控人张学政增持49.993万股、金额836.40万元,当日股价涨停;5月22日,股价再度下跌3.57%,报收16.20元,总市值约201亿元。

管辖权与执行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据法律人士分析,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如果侵权行为地、相关财产所在地等与中国有实际联系,中国法院即可管辖。本案诉讼标的额高达80亿元,符合中级法院管辖标准。如果被告不应诉,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但需完成合法有效的送达。

不过,由于中国与荷兰之间没有专门的民商事判决互认条约,判决若涉及境外财产执行,仍需视两国司法协助条约或互惠关系,申请境外法院承认和执行,过程复杂且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表态:穷尽一切法律手段

闻泰科技在公告中明确表示,鉴于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案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闻泰科技再次强调:"仍将穷尽一切法律手段,恢复本公司对安世的完整控制权,维护投资者权益。"


来源:电子工程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