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新能源汽车安全 辅助驾驶新规 车内屏幕限制 车门安全规定
近日,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所制定的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公安部牵头组织并顺利完成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这一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件》”)相关工作。
这份文件要求不仅系统回应了近年来频发的新能源汽车起火、辅助驾驶滥用、车门锁死致人伤亡等现实痛点,更以一系列硬性技术条款,为高速发展的智能电动汽车划出清晰的安全底线——汽车可以是“移动的家”,但首先必须是“安全的交通工具”。
其中,新规首次对乘用车性能设定“限速”:每次启动后,默认状态下的0-100km/h加速时间不得少于5秒。同时,所有纯电及插混车型必须配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在车辆静止或低速蠕行时,若系统判断驾驶员误将油门当刹车猛踩,将自动抑制动力输出,并通过声光信号警示。
针对公众高度关注的新能源汽车起火问题,《条件》提出全链条防护要求:纯电动汽车、插混汽车应具有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当车辆在纵向或横向方向上150ms时间内有不小于25km/h的速度变化或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时,应能自动切断动力电路。
动力电池需具备单体级异常监测、记录与预警能力,并在热事件发生时立即触发声光警报,提示车内人员。而且,动力电池应设有定向泄压和压力平衡装置,且在设计和制造上应预留泄压通道,保证电池泄压时不影响驾驶舱人员安全。对于6米以上电动客车,还明确要求“报警后5分钟内电池箱外部不起火不爆炸”
随着城市NOA(导航辅助驾驶)功能普及,“智驾脱手”成为新安全隐患。对此,《条件》规定:一是具有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需要在启动后,通过生物识别或账号登录的方式,确认驾驶人完成辅助驾驶系统的使用培训,才能继续行驶;二是在车速超10km/h且系统激活状态下,应至少采用手部脱离检测和视线脱离检测方式,持续检测驾驶人是否在执行相应的动态驾驶任务。
为遏制车内屏幕泛滥带来的分心风险,《条件》明确规定:车速超过10km/h时,所有前排显示设备(含HUD抬头显示)禁止播放娱乐影像或运行游戏。当前部分新车配备三联屏、后排娱乐屏,虽提升科技感,却可能分散注意力。新规以强制手段划清“驾驶模式”与“驻车娱乐”的界限。
针对近年多起电动车碰撞后车门电子锁死、乘客无法逃生的悲剧,《条件》强化机械冗余设计:每个车门必须配备内外机械把手,即便电子系统失效也能手动开启;装备电子控制式车门锁止系统或自动激活式车门锁止系统的汽车,当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时或动力电池发生热事件时,非碰撞侧车门应自动解锁;在车门处于锁止状态时,发生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或动力电池热事件等事故后,非碰撞侧车门应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车门外把手开启车门。
此外,《条件》规定:应急窗必须使用≤5mm钢化玻璃,禁贴遮阳膜,确保破窗锤能有效击碎;所有车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前风窗玻璃驾驶人视区部位及驾驶人驾驶时用于观察外后视镜的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或等于70%。
责编:Jimmy.zhang
来源:电子工程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