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智库 |最新禁令 | 美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周一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大疆、道通及其他非美无人机厂商在美销售新型无人机产品

产业智库 |最新禁令 | 美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周一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大疆、道通及其他非美无人机厂商在美销售新型无人机产品

  •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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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无人机禁令 无人机 供应链安全审查 大疆

当地时间2025年12月22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发布DA 25-1086号公告,将所有非美国制造的无人机(UAS)及其关键部件纳入Covered List(受管制清单),并宣布禁止批准新的相关设备型号在美国进口或销售。

这道禁令意味着,包括大疆、道通及其他非美无人机厂商未来无法为其新机型或关键部件申请FCC认证,实质上被排除在新品准入之外。

这一举措并非孤立事件,而是近年来美国在通信与关键技术领域推行“去风险化”“可信网络”战略的又一重要落点。本文将从政策逻辑、历史脉络与企业应对三个维度进行解读,以帮助企业把握趋势、规避风险。


一、事件核心与直接影响

根据FCC公告,本次新增的管控对象包括:

产品范围:外国生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UAS)及数据传输设备、通信系统、飞行控制器、地面控制站、导航系统、电池(含智能电池)、电机、传感器、摄像头等关键部件与相关软件。

管控措施:自公告之日起,新的非美国制造无人机及关键部件型号将无法获得FCC设备授权(包括Certification和SDoC),即不得进口、销售或使用。

豁免条款:2025年12月22日前已获FCC授权的现有型号可继续流通与使用,已购设备用户的使用权不受影响。

这意味着,未来想在美推出新品的非美国无人机制造商,将面临市场准入的实质阻断,而存量市场虽暂时保留,但供应链与售后支持可能受限。

行业反应迅速——如大疆创新公开表示遗憾,认为此举将削弱消费者与商业用户的选择空间,并影响公平竞争环境。


二、政策逻辑:从“禁补”到“禁售”再到“全产业链覆盖”

FCC Covered List(受管制清单)是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用于识别特定类别设备的一套清单机制。被纳入清单的设备类型将受到设备授权(Equipment Authorization)层面的限制,例如可能被禁止获得新的FCC认证/批准。该清单与面向通信服务的频率分配与运营许可不同,重点在设备进入市场前的合规门槛。清单会动态更新,适用对象以具体类别为准,而非逐型号管理。

要理解此次无人机禁令,必须回溯FCC Covered List制度的演进历程:

  • 立法奠基(2019)

《安全可信通信网络法》(Secure and Trusted Communications Networks Act)首次授权FCC识别对国家安全构成“不可接受风险”的通信设备与服务,并禁止使用联邦资金采购这些设备。该法还设立了约10亿美元的“拆除与更换”补偿基金,帮助农村运营商替换风险设备。

  • 资金限制→市场禁入(2019-2022)

2019年11月:FCC将华为、中兴列为威胁,禁止USF采购其设备。

  • 2020年12月:启动拆除更换程序。

2021年3月: FCC旗下的公共安全和国土安全局(PSHSB)发布首批“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设备与服务清单”,纳入华为、中兴、海能达、海康威视、大华。

2022年11月:规则升级,明确禁止清单设备在美进口或销售,实现从“禁补”到“禁售”的跨越。

  • 范围扩展与跨部门协同(2022-2025)

清单从通信设备延伸至电信运营服务与关键基础设施监控设备,并与商务部实体清单、国防部涉军清单、财政部NS-CMIC等形成联动。2025年10月的FCC公开会议更提出,将模块设备纳入涵盖范围,并可能禁止基于涵盖模块的整机认证,显示监管正向产业链上游延伸。

  • 无人机案例的特殊性

无人机兼具民用消费属性与潜在军事/监控应用,涉及导航、通信、图像传输等多重敏感技术。美方将其整体纳入Covered List,并以“产地+产品类型”为标准,突破了以往“企业+产品”的限定模式,体现出供应链安全审查的泛化趋势。

比如FCC在此次公告强调的,这种区分禁止此类产品在美国销售或进口,因为它们“对美国国家安全或美国人员的安全与安全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FCC指出,美国将联合主办2026年国际足联男子世界杯和2028年奥运会和残奥会,同时“保护美国领空免受贩毒集团、恐怖组织和外国政府威胁的需求日益增长”,允许外国制造的无人机及其零部件在美国销售,“削弱了我们无人机工业基础的韧性,增加了国家领空的风险,并可能在大型集会期间制造大规模袭击。”


三、深层动因与战略意图

国家安全叙事下的“去风险化”

美方将通信、监控、无人机等技术视为“关键基础设施入口”,认为外国制造设备可能被用于数据窃取、信号干扰或物理监控。通过Covered List切断新品进入渠道,可在不立即冲击存量市场的情况下,逐步削弱对手企业在美竞争力。

产业竞争与标准主导权争夺

禁令不仅限制市场准入,还可能迫使客户转向美国本土或盟国厂商,重塑全球无人机供应链版图。结合美国在AI、芯片、操作系统等领域的同步布局,这一举措也是争夺技术标准与市场规则制定权的一部分。

AUVSI(国际无人驾驶载具系统协会)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迈克尔·罗宾斯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行业团体对这一决定表示欢迎。他说,美国不仅要减少对中国的依赖,还要制造自己的无人机。

国内政治与盟友协调

在《2025财年国防授权法》框架下,此类措施可展示对华科技竞争的强硬姿态,并为与欧盟、日本等在供应链安全议题上的协调提供范本。


四、对企业的影响与应对建议

明确产品归类与合规状态

对照FCC Covered List及最新公告,确认产品是否属于“非美国制造无人机及关键部件”。

区分“已有FCC授权型号”与“待申请型号”,评估后者在美上市可行性。

调整市场与供应链策略

若目标市场包含美国,需评估本地化生产、授权延续、备件与维修支持的可行性。

考虑通过第三国组装或改变最终装配地来规避“非美国制造”认定(需谨慎评估合规风险)。

多元化市场布局

强化欧洲、东南亚、中东、拉美等市场的拓展,分散单一市场政策风险。

关注美国相关盟国可能的跟随性管制,提前做好合规预案。

强化合规管理与文档储备

对不受清单限制的产品,按FCC Verification / SDoC / Certification路径准备测试报告、技术文档与标签。

建立内部合规筛查机制,定期跟踪FCC、BIS、OFAC等机构的清单更新与法规变化。


五、结语

FCC此次无人机禁令是美国在通信与关键技术安全领域“全链条、全场景”管控思路的最新体现。它既延续了自2019年以来以Covered List为核心的制度演进,又通过“产品类型+产地”模式扩大了适用范围,预示着未来可能有更多民用高科技产品被纳入类似框架。

对于中企而言,这不仅是一次市场准入挑战,更是一次重新审视全球供应链布局与合规体系的契机。唯有将“地缘风险”纳入战略决策,构建灵活、多元、合规的国际业务模式,才能在不断变化的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环境中保持韧性与竞争力。

附件FCC受管制清单(截止到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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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