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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拉华州拟为AI运营企业“开门”,30个月“监管沙盒”引争议

2026-11-02 来源:电子工程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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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特拉华州 AIC AI智能体 监管沙盒

11月2日消息,美国特拉华州正在研究一种由人工智能智能体负责日常经营的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并计划通过监管沙盒测试其可行性。这一设想有望为自主商业活动提供明确的法律载体,但也因责任限制、投资者保护和人类监督缺位等问题,引发美国国会议员及法律专家的担忧。

目前,相关方案仍处于草案阶段,并非已经生效的法律,也尚未正式提交州议会审议。公开报道显示,特拉华州议员可能于2027年考虑相关立法。草案拟设立“人工智能公司”(Artificial Intelligence Company,简称AIC),允许其从事除银行业以外的合法经营活动。

AI担任“经理”,而非直接成为法律主体

根据草案设计,AIC本身是具有独立地位的法律实体,可以持有资产、签订合同、承担债务,并以自身名义起诉或应诉;AI智能体则被指定为公司管理者,负责处理日常经营和作出商业决策。这意味着,草案并不是直接赋予AI“法人资格”,而是尝试把AI的经营行为纳入一套可识别、可追责的公司架构。

每家AIC原则上只有一名成员,该成员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等实体,并负有维持公司资本充足的责任。AI智能体需要记录自身行动;如果管理系统失效或不再担任管理者,成员须及时指定替代智能体,并在过渡期间接管相关事务。

草案还提出为期30个月的监管沙盒。参与企业可在受监督的环境中测试智能体决策、自动签约和其他经营活动,并申请豁免部分州级规定或许可要求。不过,沙盒并不等于全面免责:刑事法律、消费者保护规则和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仍然适用,申请者还需说明数据安全、资本充足、风险事件报告及退出安排等机制。

国会议员质疑“责任防火墙”

美国众议院监督与政府改革委员会主席、肯塔基州共和党众议员詹姆斯·科默已于10月26日致信特拉华州州长马特·迈耶,要求州政府提供方案评估、行业参与等方面的文件。

科默警告,AIC可能被用于保护大型AI企业及其投资者,使其逃避鲁莽且有害行为造成的责任。他还表示,相关调查可能为限制各州AI监管措施的联邦立法提供依据。

争议的核心在于:当AI作出错误决策时,损失究竟由公司资产承担,还是应继续追究出资人、开发者及部署者的责任。草案虽然为欺诈、故意违法、资本不足等情形设置了责任例外,但批评者认为,这些例外未必足以覆盖复杂的算法失误和跨主体决策链条。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教授安德鲁·贝克指出,草案中的责任保护可能过于宽泛,现阶段也远未达到可以普遍取消“人类在环”的程度。

智能体加速进入企业,但“无人公司”仍有距离

与主要回答问题、生成文本的助手不同,智能体可以调用软件和数据接口,分解任务,并在一定权限内连续执行预订、采购、编码、客服和风控等流程。当前落地较快的场景,仍多为边界清晰、结果可复核的任务,而非完全独立经营企业。

Gartner此前预测,到2026年底,约40%的企业应用将集成面向特定任务的AI智能体,高于2025年的不足5%;到2027年,约三分之一的智能体项目将采用不同能力的智能体协同处理复杂任务。

多智能体协作、与ERP和CRM等核心系统深度融合,以及自动完成端到端流程,正成为企业软件的重要方向。

不过,自主性越强,错误指令、数据泄露、提示词攻击和权限滥用的影响也越大。未来竞争的重点不仅是模型能否“完成任务”,还包括能否设置分级授权、保留完整日志、限制资金权限,并在异常时立即停机。

对此,支持者认为,与其让自主交易在灰色地带发生,不如提前建立注册、披露、审计和退出制度,使AI企业的行为能够被追踪,并为受害者提供明确的诉讼对象。